公告日期:2009-12-3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Ltd.
(济南市华阳路6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1号楼6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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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2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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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400万股,本次拟发行2,2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600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主要股东杨志强、王浩、严中华、王良、冯东、魏新华、孙合友、张志伟(合计持股比例为51.75%)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电子系统实验所、张跃飞、王培一、谢永琪、朱伟强、耿生民、李俊、云昌钦、张焱、张东娟、陈曦、汪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杨志强、严中华、王良、冯东、孙合友、张志伟、王浩、耿生民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经本公司2008年2月1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09年1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净额较高的风险
受行业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总资产比例较高,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1.95%、41.39%和43.56%,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7.84%、37.46%和39.4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总资产比例较高的情况是电力自动化行业普遍存在的特征,最近三年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平均分别为44.09%、43.66%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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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41.59%,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4.49%、34.67%和32.44%。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迅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也将随之有所提高,较高的应收账款将可能引致资产流动性风险。
虽然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较大,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仅2007年度核销账龄为5年以上的坏账364万元,占当年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仅为2.7%),主要是由于①公司产品销售对象多为大中型电力公司,该类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由于客户自身经营不善或财务支付困难而导致货款无法回收的可能性较小;②公司产品质量控制严格,因此历史上未出现由于质量原因而导致货款不能全额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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