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3 月成立,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秀芹女士,于 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叶胜平先生,于 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志强先生,于 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 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下表所列行政监管措施之外,其他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序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因执行某上市公司 2018 年
度内控审计项目时存在部
叶胜 2020 年 1 监督管理 江苏证监 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
1 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
平 月 13 日 措施 局 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督管理措施,目前已积极
整改完毕。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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