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艾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艾芊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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