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释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人乐连锁商业
本核查意见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人人乐、上市公司、公司、人人乐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集团
西安高隆盛、高隆盛 指 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配销 指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安市人
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安超市 指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基准日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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