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1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判决为公司胜诉,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民终 1257 号)。现将有关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4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聚投资”)及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道投资”)起诉公司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9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 02 民初 108号),判决如下:驳回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88,139.95 元,由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已交纳)。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石军、云聚投资、达道投资因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的(2024)京 02 民初 108 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及 2024-08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本次诉讼事项已于近日审理终结。公司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京民终 1257 号),法院认为:石军、云聚投资、达道投资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88,139.95 元,由石军、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说明
除上述案件相关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胜诉,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 1257号。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1 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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