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及其多名高管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监管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月1日电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皇氏集团(002329)及其相关责任人黄嘉棣、滕翠金、王婉芳和杨洪军收到了监管函。公告指出,皇氏集团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特别是在2019年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能及时披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直至2023年11月21日才进行了相关披露。
此外,公告还提到皇氏集团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报表中,因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半年报和年报的数据披露不准确。具体来说,涉及的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皇氏集团错误地采用了总额法核算,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深交所希望皇氏集团及其管理层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024年前三季度,皇氏集团实现收入15.10亿元,归母净利润-1466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