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2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2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2人,代表股份411,902,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33,686,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的39.783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78,21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1人,代表股份78,912,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6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55人,代表股份78,21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11,85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865,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章思琴律师和高巧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