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羽绒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新塘”)拟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杭州华英新塘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英新塘”)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除安徽华英新塘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叶小花、许玲丽、许玲芳拟为上述主体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同等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担保方式及额度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为准。
2、关联关系说明
许水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许水均先生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人,本次接受关联人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水均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霞江村(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第 00010515 号房权证 5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163,483.70 万元,净资产 61,506.7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16,465.31 万元,净利润 13,075.00 万元;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总资
产 195,007.14 万元,净资产 68,042.37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
入 259,102.04 万元,净利润 6,535.63 万元。(注:2023 年度数据
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主要股东:公司持股比例 51%;杭州新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比例 49%。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华英新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经查询,杭州华英新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华英新塘、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叶小花、许玲丽、许玲芳拟为杭州华英新塘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以及公司羽绒板块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杭州华英新塘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本次担保的金额相对较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及相关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方具有偿债能力,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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