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发行的相关要求,为顺利进行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宜,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与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周宇斌、黄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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