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东园
股票代码:002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23层2301室01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北京朝汇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8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北京市盈润汇民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2幢2层201内205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苑东路19号院7号楼A座23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法院裁定)、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15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7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7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1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东方园林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
的计划......1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9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2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1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2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2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2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2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4
一、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24 二、未来十二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4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2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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