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 东园 公告编号:2024-12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进展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股
票(证券简称:*ST 东园,证券代码:002310)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开市起复牌。
2、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2.05 元/股,该收盘价等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
均价格,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
需调整。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为执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转增的 3,313,860,113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2,685,462,004 股增至 5,999,322,117 股。
公司因执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2024 年 12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重
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关于不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依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进展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3,313,860,113 股股
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2,685,462,004 股增至 5,999,322,117 股。上述3,313,860,113 股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划转至东方园林的债权人和重整投资人证券账户。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鉴于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
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即 2.05 元/股,该收盘价等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公司股
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详见《关
于不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
二、股票复牌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园,证券代码:
002310)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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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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