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者“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润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专项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川润股份于2012年3
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0
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序号 (万元) 入总额(万元)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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