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3-05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2013年3月2日在公司成都工业园办公楼2楼第3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于2013年2月2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丽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根据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罗
丽华女士、罗永忠先生、魏炜先生、钟利钢先生、陈永驰先生、徐波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2、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根据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规定,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宏先生、韩颖梅女士、汪静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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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声 明 》 详 见 公 司 于 2013 年 3 月 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
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韩颖梅女士自 2009 年 5
月 12 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因此韩颖梅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代国先生、王树众先生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3、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津贴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提议,拟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职务 津贴(元/年) 备注
董事长 18000
含税,按月支付。
副董事长、董事 120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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