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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28 13:01:42 股吧网页版
川润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6-20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12 年 06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2 年 06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
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 (一)利润分配原则:
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续性和稳定性;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 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第一百五
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十九条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润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

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
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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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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