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8
第三节 董事会...... 3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一节 总裁及副总裁...... 36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38
第七章 监 事 会 ......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8
第一节 通知...... 48
第二节 公告...... 4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1
第十二章 附 则 ...... 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0]126 号文件《关于同意北京
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551540H。
第四条 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
并于 2008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ALYUHONG WATERPROOF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沙岭段甲 2 号
邮政编码:101309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6,315,528 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
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和副总裁。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运行机制,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取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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