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4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全体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票。
1.选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按时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2.其他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1-2023 年任期激励兑
2.00 现的议案 √
3.00 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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