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9 18:35:10 股吧网页版
兆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公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公直先生,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连莲女士(独立董事)、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刘公直先生、陈东先生。

主任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委员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连莲女士(独立董事)、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刘公直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公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晓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费海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舒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前述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赵晓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件:dongsh@szsunrisene.com

证券事务代表潘舒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

联系电话:0755-86922886 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件:dongsh@szsunrisene.com

赵晓敏女士、潘舒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1、刘公直,男,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职于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担任战
略事业部高级咨询顾问;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职于光大证券销售交易总
部,担任机构销售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职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前纽银梅隆西部),担任总经理助理、战略业务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职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集团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部负责人。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