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内容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或“公司”)于 2025 年1 月 9 日披露《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及 1 月 8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9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增持金额 15,584.67 万元(以下简称“首次增持”),并计划自前述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含首次增持金额 15,584.67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50,000 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
二、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通知,海盈康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承诺函》,在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农业银行同意为海盈康提供贷款支持,
贷款额度 4.5 亿元,贷款期限 3 年,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上海莱士股票,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 1 年。具体贷款事宜由相关合同予以约定。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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