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证券代码:0022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39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82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
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市价购买标的股票。
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
起算,在履行本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
8.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本期持股计划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构成关联关系。
1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因此,本期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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