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同时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9.5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0.5亿元。以此来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用信贷款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办理信用证4,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4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
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贷款4,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保证合同》,金额为3,600万元,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贷款2,7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提供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贷款10,000万元(业务期限9个月)提供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贷款6,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之前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贷款提供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进展情况
烟台民信食品有限公司(民和食品全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1,000万元(业务期限一年),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民和股份
1、被担保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壹拾贰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
2、民和股份财务情况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55,717,117.66 3,921,343,158.12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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