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至2024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1日(周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1、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相关公告;
4、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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