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保护企业形象,使
公司各业务层面及时了解行业信息、媒体方向、政策导向,并及时了解和跟进处理相关负面新闻和突发事件,避免或减小舆情对公司利益、形象造成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风险管理机构
1、舆情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包括公司相关分管领导、舆情涉及到的相关专业部门、单位,小组负责拟定处理方案并督促各部门迅速落实,实时追踪处理效果,并指导各部门的舆情风险管理工作。
2、证券部:为舆情风险管理的主责部门,整体负责舆情处理工作,包括外部资源统筹和内资部门对接,包括统筹媒体关系、外部资源管理;对内负责对各部门、各经营单位日常舆情监测汇总,与业务一线共同梳理常见舆情隐患。
3、各职能部门、各经营单位根据其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应舆情信息。
第四条 舆情等级划分
舆情根据其性质、影响范围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敏感信息、负面信息和危机信息三大类。
第五条 舆情发展阶段分为危机预警阶段、危机处理阶段及总结和重塑阶段。
第六条 按危机来源划分
按危机的来源分为 6 大类,包括资本市场危机、生产经营危机、人力资源危
机、企业声誉危机、外部风险危机以及其他类型危机。其中业绩波动、市值表现、司法诉讼、公司治理、新业务项目进展、公司历史舆情、重大媒体报道、互联网攻击报道等是形成公司危机的高发诱因。
第七条 危机处理原则
速度第一原则:当机立断、快速反应、果断行动,控制住事态的发展是关键。
真诚沟通原则:诚恳、诚实、诚意。
第八条 危机处理流程
危机处理流程包括:日常监测→敏感信息及时汇报→敏感信息评估,为制定危机处理策略提供依据→及时对外发布准确信息→不实信息投诉处理等。
1、危机预警
健全舆情响应机制。通过公司信息收集、媒体监测等手段同时展开对危机的预警,争取第一时间发现负面及可能发生的负面,同时将信息反馈至危机小组相关人员,以便快速展开后续危机应对工作。
2、危机评估
对于敏感舆情进行分析评估对于企业经营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或者将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危机小组必须采取积极回应策略,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先期应对。
3、危机处理
舆情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及影响程度,有效开展应对及管控:
第九条 建立舆情管理台账。舆情应急处理相关新闻宣传材料须整理归档,
以总结经验教训,为舆情管控处理提供借鉴。
第十条 任何人发现危机事件或可能造成危机事件的诱因,不允许拖延、隐
瞒、擅自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对危机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危机处理决议确定的处理方案,
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的任何调整都需要向上汇报,被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
第十二条 在处理方案执行过程中,除某环节指定负责人外,任何人员不得
向媒体、公众或关注人群发表任何言论。
第十三条 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公司应尽量避免与公关的目标媒体或关联媒
体产生纠纷或造成关系僵化;全体人员尤其是处理方案的执行人员,应在此阶段与媒体保持友好沟通和联系。
第十四条 公司对媒体来电应及时记录。
第十五条 企业发言人是企业对外宣传的核心出口,是直接面对媒体的企业
人。企业在遇到重大危机时,必要时采用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十六条 新闻发言人具体工作包括:协调、指导危机项目新闻发布筹备、
实施工作;审核危机项目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问答口径;主持项目新闻发布会;代表本公司对外发布危机项目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本制度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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