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与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2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凭借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号,邮编:210042;
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9:00-16:30。
4、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庞亚丰;
电 话 号 码 :025-86819806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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