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暨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
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子
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01 破申 241 号《民事
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公司及子公司
各债权人在 2024 年 12 月 22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
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另行申报),并参加
债权人会议。
法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 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30 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江西合力泰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
1、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对应搜索“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
2、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22 日(含当日)以前,向管理
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书面填写债权申报材料,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
3、各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债权利息应计算至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及
子公司重整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不含当日)。
4、逾期申报者,可以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力。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5、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联系人:管理人
联系电话:0591-87591182;0591-87591183
工作日时间:9:30-11:30,14:00-17:00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 8 号万福中心 3 号楼 11 层
邮政编码:350108
二、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福州中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 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
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30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江西合力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的具体安排,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已进入重整程序,但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因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近期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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