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24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合泰”或“公司”)发布关于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收到福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闽”或“申请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ST合泰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的《告知函》,福建华闽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通知书》(2024)闽01破申33号,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
福州中院在《民事裁定书》中称,本案申请人福建华闽已就上述债权向相关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但至今仍未获得清偿。除上述无法清偿的对申请人福建华闽所负到期债务外,合力泰还存在大量其他逾期债务。根据合力泰《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合力泰偿债资金严重不足且持续恶化。同时,根据合力泰《2023年年度报告》,合力泰账面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关联企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力泰下属子公司面临系统性经营及债务风险,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其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难以有效回收,合力泰对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亦无法回收或者变现。综上,合力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考虑到合力泰主营业务仍然具有相对稳健的发展前景,在预重整期间已引入意向重整投资人,具备重整价值,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经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福建华闽对合力泰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除上述无法清偿的对申请人福建华闽所负到期债务外,江西合力泰还存在大量执行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进入终本程序。故福州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之规定,江西合力泰具备破产原因。
考虑到江西合力泰是合力泰体系内手机触控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通用显示模组的核心实体运营单位,承载着合力泰核心的资产与业务资源,系现阶段合力泰体系内最为重要的经营实体,且江西合力泰主营业务仍然具有相对稳健的发展前景,具备重整价值,符合重整的受理条件。经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福建华闽对江西合力泰的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表示,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合泰”,证券代码仍为“00221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ST合泰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7亿元,同比下降75.47%;归母净利润亏损12.2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2.93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3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33.1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亿元,上年同期为-7802.49万元;报告期内,*ST合泰基本每股收益为-0.3942元。
审读:吴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