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资金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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