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该授予日符合
《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除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以
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46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4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09 元/股。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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