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股票代码:002202 证券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股份回购数量
不超过 4,225.00 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0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实施 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92,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7%,最高成交价为 10.00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9.49 元/股,成交金额为 114,011,963.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41,928,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9.49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39,238,786.86 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共计 42,228,1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947%,最高成交价为 11.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42,384,531.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 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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