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证券代码:002198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部分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不包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参加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若出现部分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61.50 万元,以“份”作为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其中预留 1,185.36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6,061.50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 700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93%;且不超过 1,350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6600%。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350 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9.80 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 13,23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嘉应制药 A 股普通股
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50.00 万股,约占本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6600%。其中首次受让 1,086.00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 80.44%;预留 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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