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
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 700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93%;且不超过 1,350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00%。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350 万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9.80 元/股(含)测算,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 13,23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79,601.30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74,048.25 万元,流动资产为 51,860.54 万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13,230.00 万元(含)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6.62%、17.87%和 25.51%。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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