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月 27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月 27 日 9:15 至 2024年 12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月 23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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