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09 18:40:25 股吧网页版
粤传媒: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6500038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关 于 2023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1-11
附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10 月 18 日证监发行字(2007)361 号文批准,本
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通股股东以定向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49 元,共募集资金 52,43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
用计 3,350.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80.00 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7 年 11 月 9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2007)羊验字 118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2,158.18 万元,其中商印设备升级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 366.70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注销交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41162375018010044323),结转利息 0.18 万元,一并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账号为 441162375018010044323、441162375608510001680)、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德路支行(账号为 3602003829200120860)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交通银行广州海珠
支行(账号为 441162375018010044323、441162375608510001680)、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德路支行(账号为 3602003829200120860)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与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德路支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德
路支行(账号为 3602003829200120860)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