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10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提案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4.00 《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4《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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