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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9:40:27 股吧网页版
东方智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寿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寿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寿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81 年,经济学硕士,CFA资格持证人、CAIA 资格持证人。曾任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讲师、汇丰私人银行助理副总裁、华光资本投资经理,2011 年 10 月至今,在时机资本集团 SkyboundCapital 任全球投资总监,现兼任 CAIA 协会香港分会理事。2018年 3 月 1 日换届选举为东方智造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本报告
期内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参加了公司全部股东大会。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公司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适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均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2023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 2023 年度,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参加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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