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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
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
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 2023 年底有合伙人 183 人,从业人员 3091 人,注册会计师 82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2023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96,155.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142.94 万元。2023年出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91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10,133.00 万元,资产均值 159.39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财光华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线上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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