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有公司签署伊拉克
AL-Shemal 2x350MW 热电厂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期,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作为本公司和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对外联合体的牵头方,与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有公司(REPUPLIC OF
IRAQ MINISTRY OF ELECTRICITY STATE COMPANY OF ELECTRICITY
PRODUCTION /NORTHERN REGION,以下简称“EPNR”)签署《伊拉克
AL-Shemal 2×350 MW 热电厂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2024 年 12 月 22 日,伊拉克总理出席本合同项目的现场奠基仪
式。
本合同以美元计价,合同总金额为 7.3953 亿美元(按合同签署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53.18 亿,下同);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外牵头负责本合同项目两套 350MW 热电机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试运行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质保期为 12 个月。
本公司牵头与 EPNR 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目业主为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有公司。EPNR 成
立于 2018 年 7 月,总经理为 Walid Khaled Hassan,注册地址在伊拉克
萨拉赫丁省提克里特市 Sheshin 区。EPNR 为伊拉克电力部下属国有企业,
主要任务为负责萨拉赫丁省、尼尼微省和基尔库克省等北部地区电力分配和管理的区域性电力企业,主要职责包括电力的传输、分配、维护以及与地方政府协调电力供应事宜。
本公司与 EPNR 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本公司与
EPNR 及其股东均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伊拉克位于中东地区,国家资源丰富,主要以石油和天然气为主,石油储量位居世界前列。本合同项目早在 2012 年即被伊拉克电力部立项作为重点推动项目,后因资金等问题暂停。鉴于伊拉克全国电力需求较为紧张,伊拉克电力部在 2023 年重新启动本合同项目。本合同项目进入中伊“石油换建设”项目清单,拟采用中国资金。
三、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简介
本合同项目系以总承包方式建设两套 350MW 热电机组,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应的公用工程等。
工程地点:伊拉克尼尼微省
业主单位: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有公司(EPNR)
工程内容:本公司对外牵头承担本合同项下各项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培训、性能考核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7.395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53.18 亿)。总金额中,项目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
(三)生效条件:本合同自本公司与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公司(EPNR)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达到双方约定的开工条件后开始计算工期。
(四)合同工期:本合同项目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含性能保证考核),质保期为 12 个月。
(五)双方责任:本合同项目业主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必要条件、场地及保障;负责项目融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付款等义务;负责项目现场围墙及围墙以外的安全保卫。本公司应按照合同要求,对外牵头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详细工程设计、采购、土建施
工、设备和材料安装、培训、试车、验收、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缺陷修复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和质保保函。
本合同还约定相关违约与赔偿、性能保证及罚款、风险责任与保险、保密、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总承包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 7.395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53.18 亿),建设工
期为 36 个月。本公司将与天辰公司就本合同业务划分细节进行商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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