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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20:48:52 股吧网页版
顺络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4-09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以电话、传真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D 栋 5 楼会
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袁金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古群女士、李潇先生、王天广先生、路晓燕女士、王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全部监事及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
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为充实公司的回购资金实力,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截至会议召开之日,公司已经取得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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