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4-095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收到《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4、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5、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经取得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作”的原则。
5、拟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的条件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4%,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用途: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7、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 12 个月之内。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不确定,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等决定是否减持。若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与《回购指引》中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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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