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9 17:19:37 股吧网页版
安纳达: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24-57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军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0人(含2名回避表决股
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307,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8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8人,代表股份11,802,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8%。

(1)现场出席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6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96人,代表股份11,439,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7人,代表股份11,44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11,439,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00%。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52,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83%;反对1,0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
146%;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392,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286%;反对1,0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6%;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8%。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慧慧、陈策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