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3-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 年12 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天马股份持续督导中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
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对天马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天
马股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性文件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
项规章制度,200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天马股份对 2009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国
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无异议。
二、关于天马股份201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保荐意见
天马股份预计2010 年度与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杭
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6,500 万元,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产品名称 关联法人 预计总金额 去年的总金额
产品销售、采购
钢材、轴承套圈
用钢管
杭州天马精辗有
限公司
产品销售和采购
合计不超过
6,000万元
2,669.52万元
租赁 库房及办公楼 天马控股集团有 500万元 431.76万元限公司
注:上表中,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为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
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
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
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
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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