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07-14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浙
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一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
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张趫凡____ 罗继伟____ 辛金国____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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