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12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
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的议案》。
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
司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的议案》。
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4-067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简历:孙丹琳女士,1980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食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工会主席。
孙丹琳女士目前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情形。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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