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党委......22
第六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 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八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 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33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8
第一节 通 知......38
第二节 公 告......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三章 附 则 ......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7 号《关于设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1944Y。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
内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简称“A 股”)2900 万股,并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邮政编码 2000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605.625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条 本章程对股东、公司、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第十四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积五十年之经验与声誉,以精良的专业队伍、先进的技术水准和完备的资源配置,竭诚为国内外工业及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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