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5-03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拟对相关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的议案》,对相关事项进行完善修改并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3、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收到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粤国资函【2023】364 号)。
4、2023 年 11 月 15 日,为进一步完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
国资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修改完善相关事项并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说明》。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姓名及职务,
在公示期间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6、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1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37,04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65 元/股,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股份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激励计划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股票市价指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当日公司收盘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
(1)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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