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因公司股东何清华减持公司股票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山河智能公告截图
相关公告称,经查,何清华作为山河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2021年7月13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票6098.1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124%。何清华减持山河智能股票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未停止减持,造成超比例减持550.62万股。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何清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何清华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告表示,何清华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针对公司主体行为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相关规则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何清华为山河智能创始人,上市之初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7.42%。截至2024年11月4日,何清华持有山河智能股份8625.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7%。
山河智能聚焦装备制造业,在工程装备、特种装备、航空装备三大领域全面发展,主要产品包括挖掘机械、桩工机械、高空机械、起重机械、矿山设备及油气管道设备。
10月31日,山河智能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5亿元,同比下降1.85%;归母净利润3481.87万元,同比下降25.59%;扣非净利润亏损4889.2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400.8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159.36万元,上年同期为-14.45亿元;报告期内,山河智能基本每股收益为0.032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