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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8:45:17 股吧网页版
东方海洋: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不存在空白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运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环境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应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
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充分考虑了以下要素制定的: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
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
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
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应当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设立
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
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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