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股份”)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因经营需要于 2021 年向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辉映”)借款,该借款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由于新疆辉映的资金涉及对外融资,其未能偿还其债权人的款项,新疆辉映的多个债权人主张代位权,对佛山雪莱特及公司提起诉讼,共涉及三个案件。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文书,现将三项代位权纠纷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粤 0605 民初 6228 号代位权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侬农果”)
被告: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
第三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诉讼基本情况
2023年2月,佛山雪莱特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新疆辉映在佛山雪莱特的债权款人民币11,000,000.00元,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支付。2023 年 10 月,佛山雪莱特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法院要求佛山雪莱特在收到该通知书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支付或直接向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11,216,305.00 元,不得向新疆辉映清
偿。佛山雪莱特对此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收到异议请求后未再对佛山雪莱特进行执行。2024 年 8 月,佛山雪莱特收到法院裁定,驳回异议申请,维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效力。在异议期间,上海侬农果以代位权纠纷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诉讼请求为:1、被告佛山雪莱特代位支付原告上海侬农果借款本金
1,000 万元,支付以该借款本金 1,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7 月 17 日起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计算的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以及支付以该借
款本金 1,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每天万
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的迟延履行金;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进展情况
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
0605 民初 6228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佛山雪莱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667.218 万元以及支付以 667.218 万元为计算基数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予上海侬农果;2、驳
回上海侬农果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70,000 元,由佛山雪莱特负担。
二、(2024)粤 0605 民初 14804 号代位权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湖北众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盟”)
被告: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诉讼基本情况
2022年6月,佛山雪莱特收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被申请人新疆辉映在佛山雪莱特的债权 13,184,000.00 元,待后处理。2023年 3 月,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湖北众盟以代位权纠纷请求判令佛山雪莱特向其偿还借款本金 12,000,000.00 元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湖北众盟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
冻结公司、佛山雪莱特银行存款 14,312,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后公司申请置换为不动产权保全,法院解除了对公司、佛山雪莱特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2023 年 9 月,公司与佛山雪莱特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驳回湖北众盟全部诉讼请求。湖北众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 年 2 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告诉讼请求为:1、佛山雪莱特立即向湖北众盟偿还借款本金 12,000,000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