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3 18:25:10 股吧网页版
星光股份: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 1-5 月、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12月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涂静,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一号406房之863。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5 月、2023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
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
2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
四、2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
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
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
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且占应收账款总额10%以上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达应收账款总额到5%以上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且占预付账款总额10%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且占合同负债总额10%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且占应付账款总额10%以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