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 年 7 月 26 日,市国资运营公司与公司股东盐化集团、股东长海县
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盐化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市国资运营公司,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将所持有的公司 50,008,900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59,968,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4956%,市国资运营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国资委。
2、2024 年 11 月 25 日,市国资运营公司与公司股东盐化集团签署《盐化集
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将不再拥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的表决权,盐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631%)对应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市国资运营公司变更为盐化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大连市国资委。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通知,获悉其与
公司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签署了《盐化集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约定盐化集团与市国资运营公司解除关于公司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表决权委托事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将不再拥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的表决权,盐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4631%)对应表决权,并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具 持有具
持有具 有表决 持有具 有表决
股东名 持股数 有表决 权的股 持股数 有表决 权的股
称 量(万 持股比 权的股 份数量 量(万 持股比 权的股 份数量
股) 例 份数量 占上市 股) 例 份数量 占上市
(万 公司总 (万 公司总
股) 股本比 股) 股本比
例 例
大连市
国有资 0.0000 15,996. 22.4956 0.0000 5,000.8 7.0325
本管理 0.00 % 89 % 0.00 % 9 %
运营有
限公司
大连盐
化集团 10,996. 15.4631 0.00 0.0000 10,996. 15.4631 10,996 15.4631
有限公 00 % % 00 % %
司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市国资运营公司、盐化集团,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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