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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7:12:47 股吧网页版
浙江交科: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荣桥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徐荣桥先生未持有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徐荣桥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征集人徐荣桥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荣桥:男,1972年1月出生,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交通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共党员。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日本长冈技术科学大学任教务职员,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2. 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3)。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征集方案

1. 征集期限: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2. 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5年1月15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3.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公开征集表决权。

4.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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